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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时的作品:《沉香豆蔻》-如匪浣衣

19岁时的作品:《沉香豆蔻》-如匪浣衣

已经立春了,可长安城依旧笼罩在一片冬的暮蔼中。
远处的柳树是灰的主色调,但已有零星的嫩绿点缀其间,这种绿是逼人眼睛的绿,就像是阳阿公主云裳罩袍之上的那些颗惹人怜爱的祖母绿石。
说起这件云裳罩袍,料子是上乘的,公主请了长安城顶级织工二百多人费时二月余方才织就,她曾对我说过,这件袍子是她为下个月初进宫觐见皇上而特意准备的。
皇上,对我而言,是个既模糊又遥不可及的人。我面朝着皇宫的方向,隐隐约约好像听见了宫中乐器奏鸣的声音。
天空还是那种令人窒息的灰白,远处有几只不知名的鸟在那片灰白中毫无目的的游荡,看起来倒很像是未央宫里的鱼在氤氲着温暖雾气的池塘中以各种姿态慵懒而随意的游来游去。
未央宫蝶泳教学视频,是我大汉皇帝处理政务和休息的地方。据说,当今圣上就是竞宁元年在那登基的。
我没有去过那个地方,一切都只是我的想象。
我是个想象力丰富的孩子,
常常幻想着那些气势恢宏的建筑里面有着包金镶玉的阑干,
有着精致镂空的回廊,
还有摆设在各个地方的、从全国各地甚至是西域诸国进贡而来的珍奇古玩,以及象画儿一样好看的人儿出出进进时雍容华贵的模样。
当我把我的想象告诉我的主人——阳阿公主时,她笑着说和顺堂,傻孩子,宫中那些你所谓画中的人儿未必及你如此美貌呢。其实,这一切都与我无关。
我出生在掖庭的一个幽暗逼仄的房间里,我的父母由于触犯了王宪而被官府没入,他们被人叫做官奴官婢,这并不是一个特定称谓,而是官府中成千上万供人役使的奴婢的总称。
我的母亲告诉我,
当我出生的时候,家里因为养不起我而将我遗弃到荒郊野外,优瓦夏但我在如此恶劣的环境度过了三天三夜却没有死去。

母亲说,也许这是上苍注定的,所以便养了下来。
我和我的父母并没有太深的感情,可能真的是上苍注定吧,我孤独而又坚韧的活在这刘姓皇朝统治的年代,同尚在襁褓中时便与凄风荒草为伍的岁月并无二致。
我的童年是在父亲的责骂和母亲的哀怨中度过的,属于我回忆范畴的,仅仅是那掖庭深处某间污秽潮湿的房间一点点模糊的灯光。
官奴的女儿是生就的官婢,当我长到十岁时,被分配到长安宫做事。官有奴婢象国家的钱财一样,常用来赏赐王公贵族,没过几年,我就被赐给阳阿公主为婢。
犹记那天问完话后,窗外的桃花开得正艳,阳光透过绢制的屏风将花厅照得亮堂堂。
公主笑盈盈的对我说,看你体态轻盈,不如习歌舞,当伎人,你冰雪聪明,加以时日定当成为这长安城数一数二的舞者。
“舞伎绝伦者,似花枝轻颤,如燕子点水,不如赐你名“飞燕”,可好?”
我跪下称谢,在此之前,我一直被人唤做宜主,一个违背自己意愿充满谄媚的名字。抬头望见公主的笑靥透过桃花状的花钿传了过来,令我心中的阴暗为之退却,恰似那窗外开春后明艳的阳光。

我在伏案写作,在除夕到元宵节中间的某一天。
鼻子干燥塞着药棉防止再次流血。
戴了博士伦的眼睛酸涩只为呆会还要外出觅食。
房间里流淌着Secret Garden的曲子。于是心中没来由的阴暗和忧伤。在桌上有一本清人朱为弼的《蕉声馆集》。很破很古旧的书,但给人冰凉的安慰。《咏文后山所藏汉赵婕妤玉印》中提到“一家姐妹共婵娟,沈香豆蔻倾温泉”。
婕妤,西汉后宫嫔妃中第二等的女官,位视上卿,爵比列侯。鸿嘉年间,赵飞燕及其妹赵合德双双被汉成帝封为婕妤。而我现在正在写的这个女子,就叫赵飞燕。我穿越时空和她说话。
这个心中有丘壑的女子沈亚婷,有着阴暗冰冷的情感。辛弃疾说她早已化尘化土了(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可我依旧固执的相信,她在某个时空,或漠然或辉煌的成长着,为西汉倾颓覆灭的命运推波助澜,也许,在用她绝世迷人的笑容揶揄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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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如泉般不咸不淡不紧不慢的涌了过去,转眼又是一年上元佳节。阳阿公主和驸马一早带着婢童去了大司马王凤的宅第,并恩准我们可以去街上观赏花灯。
那天夜晚的长安城楼被装饰得分外明亮,街道上处处都是精致而张扬的灯,有的花灯,在我的二八年华里,是从来未曾见过的美,这比起几年前长安宫悬挂的灯手艺又更为精湛了。
和这流光溢彩,这车水马龙比起来,天上的月仿佛黯淡了许多。不过,这并不煞风景,我顶喜欢这样的夜。越来越多的人们涌上了街头,街面顿时拥挤起来,有人撞到了路旁卖糕饼的老汉,他的摊子也一并朝我扑将过来,我一个趔趄险些摔着,突然间,从人群中,伸出一双手稳稳地扶住了我。以熙熙攘攘的人群和争奇斗艳的花灯为背景,我看见了一位身材伟岸的青年含笑望着我,他穿着月白袍子,居中的头发绾成髻,其余的散披在肩上,剑眉星目,别有一番潇洒倜傥。
意识到自己的失礼,我的脸飞起了火烧云,一直烧到了耳垂。我施礼谢过他的相助,他遂回礼并问道:“冒昧请问小姐现居何所?”
“阳阿公主府。”“谢过。”他一抱拳,转身走了。人潮迅速地淹没了他,只剩下我独自在原地发呆,人们纷纷议论:
“那位是哪家的后生?生得如此好模样?”“听说是富平侯张公子。”原来是富贵人家的公子,我的心兀自伤悲起来。
其实本无须细猜,那样的衣着打扮,那样的风流气度,定是非富即贵的人家,我又有何福份,高攀起那样的好人家,嫁作如花美眷,享受那似水流年?在黑夜中,我的泪无声地流淌下来,滴在我窄小破旧的房间的地上。
纵使是再明亮如珍珠般的泪水,滴落下来,漾开,最后还是会被泥土慢慢地吸收。
只是,梦中翩跹而过却一再重复出现的,却是那月白袍子和温暖美丽的笑容。

过了些时日,待心中的伤好了些,只是隐隐作痛而不再撕心裂肺时,阳阿公主府迎来了一位贵客,公主令我歌舞以娱之。
悄悄抬起头,目光正好与他相撞——月白袍子,紫金冠,不羁的笑容,潇洒的气度,正是那位富平侯张公子。
我心中暗喜,以一种幸福而又绝望的表情翩跹起舞:和他相守,本来就是身为官婢的我想象的奢侈。但就算相遇只是偶然的邂逅,相守只是无谓的奢求,那我也要如黑暗中凄美的昙花,在即将凋谢的绝望中哀婉顽艳的开放。我有一种预感,富平侯公子绝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阳阿公主接待的王侯将相,皇亲国戚不计其数,但是她对这位张公子却尊重得似乎过了头——用毕恭毕敬反而恰当些。
何况,张公子身上的气质浑然天成,毫无做作的痕迹,反而有一种让人难以用言词表达的威慑力。
我的预感果然应验了,没过几天,宫里派人宣旨,召我入宫侍奉皇帝。公主告诉我:富平侯张公子就是微服出游的当今圣上。进宫的那天晚上我是在少年时代想象了无数次的未央宫中度过的,是侍寝。
未央宫中绵绣成堆,帘幕无重数。
在散发着令人心神荡漾的甜香中,我心爱的人的面庞宛若在梦中一般,近在咫尺,却又有些模糊。
“张公子。”我梦呓般呢喃。
“嗯?叫我骜。”
我不再言语,手指沿着他的轮廓一遍又一遍画圈。
他温柔的逼近我,眼睛亮亮地:“我的先祖武帝曾经形容他的夫人李氏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自那次上元灯节始见,我才知道,倾国倾城的佳人其实就在眼前。”
那夜,未央宫的深处,我幻化成一朵诡谲美丽的昙花,前所未有的绽放。我深爱着骜,可惜,他却并不是我一个人的骜,这是我伤心又无奈的心事。
皇帝毕竟就是皇帝,他的眼里,倾国倾城的南国佳丽北地胭脂并不止于我,在众多受宠的妃嫔中,还包括后来进宫的,我的胞妹赵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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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手握着笔,一手拿着纸巾认真想着现代人究竟失去了什么这样一个问题。
我的感冒好像并不轻,鼻涕一直以飞流直下三千尺的豪情在做重力加速度运动,我不得不时刻准备着用纸巾堵住这个溃口。
真想要一碗热汤的关怀。
我的灵感虽不能如鼻涕般泉涌,但至少应该在正月十五之前完成这篇小说吧。元宵节的花灯中安了电灯泡,还有无数劣制的荧光棒在游人手中挥舞,喜静的人也许会选择在家里收看央视的元宵晚会——其实就是春节联欢晚会的续集,延续一贯又臭又长的风格,参加演出的每个人都会分得一块肥猪肉。可缺少什么了呢?
我渴望温暖的炉火,而不是脚下的电暖器,
渴望拥着千年雪狐制成的皮裘衣打个盹————现代文明把汉唐时代的诗意与华丽冲刷得干干净净,
甚至当赵飞燕在长秋宫烛火的陪伴下把开放得如黑牡丹般娇妍的合欢髻泻成一匹精妙绝伦的黑锦时,
今晨的我却将一头齐腰的漂亮头发齐刷刷剪到了耳根,这也许只是在当今人人都处于lostfocus的状态下凸显自我个性的自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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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正在铜镜前梳理长发的时候,我的妹妹赵合德进来了。
她的表情写满了惊奇与兴奋:“姐姐,你知道吗?有人上书告发许皇后的姐姐许谒诅咒有身孕的王美人和大司马大将军王凤,许皇后和班婕妤已交有司拷问,照我说,废后是再所难免的了。”我慢慢地把长发拢成一束,把玩着长梢,“那又如何?”“不管怎么样,情势是对我们有利的,只是,不知是何人告发?”我姿态优雅地站了起来,径直朝对面铺设了五色祥云锦锻的圆桌走了过去。
我看到了我所钟爱的那把小巧的金剪刀,声调平稳道:“合德,你过来瞧瞧,我这发梢是不是有几根分叉了?”
未等她回答,我便自顾自说下去:“头发分叉就该用利器剪掉,否则,实在是可恶。”
我微笑的看着她。可我的妹妹,赵合德,一双剪水双瞳被无限地放大了,充斥着毫无掩饰的惊恐。
这就是许多年之后,我的妹妹集三千宠爱于一身拜为昭仪后却始终没有代姐之心的真正原因。我一生最辉煌最荣耀的时刻是在永始元年。
那一日,皇上御坐未央宫前殿,百官齐集,立后大典如期举行。
犹记得山根有横纹,那日的天气并不是很好,天空很阴霾,后来还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当我拜受皇后之玺时,雨已经有些大了,濡湿了红色的朝服和鞋,那濡湿之处渐渐往上扩散。
以至于朝服里面的茜红罗纱罩衫被沁了一大片,呈现出一种血红。
顿时,我仿佛闻到了漫天漫地的血腥味,浓得让我胃中一阵痉挛。

但不管怎么说,在这场掖庭争宠的角逐中,我和我的家族是最终的胜利者。
我的父亲赵临被封为成阳侯,妹妹也封了昭仪,住进了昭阳殿。只是我依旧忘不了,多年以前许后和众妃妾们讥笑我出身时的轻侮之词。
即便现在入主了后宫,母仪天下,可“官婢”二字却如一块永抹不散的淤泥顽固的附在我的心口,也轻易地植根于他人的意识之中。我常常去长秋宫深处的某个院落里,泪眼朦胧地望着那青色的天空家园 酒徒。心想,如果天上有宫殿,有花园,我定是那阴暗潮湿之处长得茂盛青翠但身淬剧毒的苔藓。人人道我舞姿曼妙,绝顶美貌。
可同我妹妹相比,我却只能扮演黯然失色的角色。
她太年轻,身体中散发出来的旺盛的生命力让皇上难以阻挡,只求好年岁不要如朝露骤然消失而难以消受美人恩。
为了讨妹妹的欢心,皇上大肆修缮昭阳殿。
台阶用白玉为之,是那种纯得不含任何杂质的美玉,宛如处子的身体般纯粹得让人不忍践踏。
门槛包铜涂金,那样的光辉夺目,甚至比我头顶的后冠还要璀璨数倍,墙壁是用蓝田石和南海的稀世珍珠大加装饰的,阳光和月华在日夜穿梭间交替为它做嫁衣裳,亦真亦幻仿若置身仙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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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不算短但够单纯。
我不看肥皂剧因为我怕流泪。
为别人美好的生活流泪。
为现在还有人相信着这样美妙的爱情而流泪。其实我只是在用孩子的思维写字、画画、谈恋爱。
可是,我的小王子在某个清晨像空气一样蒸发了,把我独自一人孤独地留在了羊年的年尾。
我在家里烤火、吃牛肉火锅,于是牙龈就那样子痛,嘴也是火烧火燎的痛,就像是我那场爱情,一直溃疡到胃,久久不会愈合飞雷神之术。
所以,我说百亿冷水机,失恋是场持久战。
我有一个很老很老的外婆,她一个人住在我们家很小很阴暗的贮藏室里,也许有人会说我的爸爸妈妈不孝顺,但只有我们的家人才知道,外婆喜欢把自己封闭在小小的房间里缅怀她的曾经。
就像我现在这样。
有人说我的习性是外婆遗传给我的。
她常常在火锅还没上桌的时候就给我舀满满一瓢牛肉然后满足地看着我坐在厨房地小凳上把它吃完。
当我间或看她一眼时,她就会眯成一脸慈祥。
有一次我在吃的时候她谈起了我从未见过的外公、她的亡夫,我想就算我的伤口再难愈合,应该也抵不过眼前这位苦难的妇人——谁能说中年守寡并且夭折了7个孩子还能默默坚持着自己的行为不算伟大?我不停的写字编故事以驱赶失恋的难受。
也许有很多前言不搭后语的地方,不过只要能维持这种姿势,我就能稍微好受一些。
我写的女人名字叫赵飞燕。一个美得能够傲视古今诸姝的西汉艳后。
我得承认,这个女人很难写,就像你无法描绘在巍峨的大明宫中霓裳羽衣响起时,整个大唐帝国是何等的庄严与浮华。她是贵族内部互相倾轧中的政治牺牲品。
她是个为巩固自己地位残忍地杀害成帝子嗣的皇后。
不过,她的本质是无可争议的——一个女人。
也许,这是我和她唯一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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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声浑厚低沉的钟声穿破未央宫的层层积垢到达长秋宫时,我的丈夫,这个庞大帝国第九代君主,我曾经深深迷恋过的那个英俊伟岸的男人,就在昭阳殿内谜一样的轰然离去了。
也许他是对我用了心的,我卑贱的地位也是由于他的出现而渐行渐远;
也许是他还在没有完全爱上我时就已经潦草仓促的将视线转移到了妹妹身上;
也许,真的只能怪我们缘分短了,浅了。骜的死,合德自然脱不了干系,无论是民间百姓,还是朝中官员,均归咎于她。
太后发怒了,赐死了妹妹。我心里不知道是悲伤还是庆幸。
我的妹妹,她凭借了我入宫的机缘摆脱了官婢的身份。
可是,她那娇艳得令洛阳名贵牡丹的光彩尽数褪却的容貌压过了我。
从此,我的世界又重新回复到灰蒙蒙的境界,那样的黯然而不忍卒读。
她夺走了我心中的挚爱,我的骜,在歌舞升平的夜晚吸吮着她发间的每一缕香味,
而独剩我,虚悬一顶凤冠,母仪天下地接受着万世臣民的瞻仰和膜拜,却夜夜孤灯冷枕,
在臆想中一遍又一遍温习着未央宫中那个缠绵悱恻的夜晚。可是她,我的骨肉至亲,在大局上,她会为了我和家族的利益同骜锱铢必较,她也会亲自去办理杀掉皇嗣这种不方便我出手的后宫私密。
她是那样一个美艳又残忍的女人,骜和另外女人的结晶是她绝对排斥的,带着一种贪婪和报复的情绪,杀掉那一个个出生后甚至还没有见过亲娘面庞的婴儿。我缓缓地对着铜镜坐下,看着那个清瘦而憔悴的妇人。
她未尝不是贪婪的,她不择手段的得到了金钱、地位和荣耀,她也未尝不是可悲的,失去了最亲和最爱的人,失去了孩子气的憧憬与纯真。西边的云乌黑地笼罩在长安的上空,未央宫中鼓乐齐鸣。
更年轻的皇帝粉墨登场了。
我依稀记得,在多年以前的阳阿公主府,一个梳双抓髻的女孩也是怀着明媚的忧伤踮脚眺望着皇宫。
现在,一个成天在深宫的庭院中落寞的皇太后又有多大幸福可言?
或许,这样的日子还要持续很久,
或许,当太阳再度升起时,一切都将结束……皇城脚下,一群孩童正在唱着最近长安流行的一首童谣:燕燕,尾涎涎张公子,时相见木门仓琅根,燕飞来阴宅瓦德马尔,啄皇孙皇孙死,燕啄矢……赵飞燕的故事结束了,而我似乎并未轻松了许多。
隔着千秋万载,唐宋明清妖在西游,却依然可以在古板的史书中凸现其灵异色彩的女人就这样被我妄自揣度着,
带着冬的干燥气息和小王子不见了的悲伤的我,
写着她,可能也是自我解脱。即使我,没有那种绝代芳华的风采,
即使我,没有那种平步青云的幸运,
即使我,没有那种生活在尔虞我诈明争暗斗相互争宠环境中的经历,
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
我们有着作为一个女人的悲欢离合。
无论是在心中,还是在世人眼中。如是写下。
殷红的血却从鼻中淌下,在纸上化开吴刚砍树,染成了汉朝末期最后一块胭脂。
或许是赵飞燕留下的。我暗想。
作者:admin | 分类:全部文章 | 浏览:94 2018 10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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