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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对婚姻法草案的修改意见》是否为彭真起草?-不求甚解的郭辉

1980年《对婚姻法草案的修改意见》是否为彭真起草?-不求甚解的郭辉

1980年9月,彭真在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上(本次会议通过《婚姻法》修改草案)
据1992年出版的《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记载,1980年《对婚姻法草案的修改意见》“是彭真同志起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机关党组关于婚姻法草案和国籍法草案向中共中央书记处的请示报告的一部分”。[1]
《对婚姻法草案的修改意见》包括“法定结婚年龄问题”、“离婚问题”、“保护军婚问题”几个部分,这几个部分对1950年婚姻法的相应内容的修改进行了大到宏观形势小到具体可操作性方面岛屿天光,都作了十分详尽的说明。[2]因此,从逻辑上将之归于彭真操刀(“彭真同志起草”)是有一定问题的超异能少年。而且冷碗碗,彭真曾说过,他对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大懂”。[3]尽管他“亲自主持修改婚姻法”[4]的工作,但若说是他起草了上述请示报告,仍值得存疑。
据2012年出版的《彭真年谱》1980年7月13日记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机关党组七月十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草案)》向中共中央书记处的请示报告上批示:‘耀邦同志:机关党组报告我看过。我同意。请中央核定。’”[5]
《彭真年谱》的记载似乎是对《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的修订,用“看过”一词也符合彭真当时的身份。
另外冲锋岛,兰雨霖从《年谱》同一日的记载可以看出,我国为何不承认双重国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沿用周恩来的意见,“周恩来总理明确宣布过:华侨在国外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6]周恩来的说法发生在1950年代,目的是消除一些国家对中国华侨问题的担心。尤其是,周恩来所针对的主体是“华侨”,《国籍法》则明显将之扩大了。
[1]彭真:《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229页。
[2]具体内容见彭真:《对婚姻法草案的修改意见》,载《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8音度,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229-231页。
[3]《彭真传》编写组:《彭真传》(第四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1539页。
[4]《彭真传》编写组:《彭真传》(第四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1541页。
[5]《彭真传》编写组编:《彭真年谱》第五卷满月酒贺词,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66页。
[6]《彭真传》编写组编:《彭真年谱》第五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小小恋歌,第66页钻石星辰拳。
作者:admin | 分类:全部文章 | 浏览:93 2018 1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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