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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红船旁的人们在关心啥?-滙達人

1921,红船旁的人们在关心啥?-滙達人




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成立。31日,中共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浙江嘉兴南湖一艘游船上闭幕。用后来官方的说法,“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给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带来了光明和希望,给中国革命指明了方向”。而我们的绝大多数近代史书籍,也将此列为这一年最重要的大事记。
不过在当时,别说全国人民,就连嘉兴本地人,对此也是不知不觉、闻所未闻。那么,1921年,红船旁的人们在关心啥?答案是,他们在关注一部法——浙江省宪法的制定,以及一场选举——第三届浙江省议员选举的进行。

先来说说省宪。之所以要制定浙江省宪法,与当时的时代大背景有着密切关联。其时,中华民国已经成立整整十年了,然而国家却处于四分五裂、军阀割据的局面。一方面,“北南统一无期,国宪之成,不知何日”;另一方面,“联省自治”的想法开始在政治家和知识分子当中流传开来。
从相关史料来看,梁启超是第一个提出“联省自治”概念的人,而湖南督军谭延闿则是第一个响应“联省自治”的地方实力派。1920年7月22日,谭延闿发表“还政于民”、“湘人自治”的通电,表示要“顺应民情”,实行民治,“采民选省长制,以维湘局”。
不久,这股风潮也影响到浙江。一时间,“浙江省宪期成会”、“省宪促进会”、“浙江省宪协进会”等团体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
用民国元老、嘉兴人褚辅成在浙江省宪期成会成立大会上的话讲:“本席系国会议员,十年制宪不成,很觉惭愧。浙省不受官厅拘束,有制宪自动之机会,极为难得,故希望从速制成,以谋人民幸福。并主张各级自治,依元年章程恢复。”而大会临时主席张羽生在报告开会宗旨时,也谓今日中国几频于破产地位,国民欲谋自救,非自制省宪不可。现由同人发起省宪期成会,实救国之唯一办法。
对于民间制宪自治的行为,官方也是积极支持。6月4日,浙江督军卢永祥发表豪电,主张“各省自定省宪,贾石头实现地方自治”,并致电北京政府总统徐世昌,表示“欲求真正之统一,舍此似无良法。”16日,省议会组成了55人(每旧府属五人)的浙江省宪起草委员会,其中,嘉属委员分别是:陈树基、褚辅成、沈钧儒、任凤冈、张元济。
接下来几天,各地代表密集开会,就宪法大纲、省行政机关是采取独任制还是合议制、省长与省务院之如何产生、省务院之组织、国税和省税、国军与省军的划分等各种问题展开激烈的讨论,并通过无记名联记法,选出阮性存、王正廷、褚辅成、袁荣叟、周继潆、沈钧儒、何建章等七人为省宪起草委员主稿员。
27日,委员们开始分组起草省宪。起草委员会按照“忽有关系者合并成组”的原则,分为了四组,其中,另一位嘉兴籍起草专员沈钧儒负责立法、行政(会计财政)、教育组的起草工作,而褚辅成则随在斟酌研究,相当于是负责统筹、参赞工作。
三天以后,也就是6月30日,草案脱稿,定名为“浙江省宪法草案初稿”。按照当时媒体的说法,全部宪法优点:在最高法院院长有党籍者不得当选,省议会议员缺席十五天以上即行解职。此为湖南省宪法所无,唯浙省宪法有之。
7月23日,浙江省宪法会议召开,后选举王正廷为会长、褚辅成为副会长。不过那时候,褚辅成等人已投入到另一场攸关宪政民主的斗争中,那便是第三届浙江省议员的选举。

原本,这一年的7月1日为第三届省议会议员初选期始,随后将择期复选。然而,随着制定省宪一事提上议事日程,一个大问题摆在了许多人面前,即是等省宪颁布实施后按新法选举,还是继续按旧的选举法选举议员?
对于这个问题,事实上早在5月22日,浙江省宪期成会成立大会上,就有人提出“本会期成省宪,如期缓成,可不必有本会,倘期速成,第三届省议员选举,自应首先停办”。而在嘉兴地区,因为有些选区选民到数不满百人,办理选举者和发通告弊窦百出,所以民间“纷纷争议、群起反对”,要求暂停省选。
不过,由于兹事体大,加之牵涉到部分议员的切身利益(旧法按选民比例间接选举,而省宪则规定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如按此新法选举,原二届时的不少议员就有可能落选),所以此事一开始进展的并不顺利,办理选政者以省令难违,曾分令各区依法选举。
为此天桥区教育局,7月19日,嘉兴各界召开大会商讨对付办法,决定一方面,电省请求将嘉邑省初选作为无效王俊逸,重新调查,重办省选;另一方面,推定褚辅成等十一人为代表,晋谒嘉兴县知事兼省选监督汪莹,要求将本届封存县署之各区票匦不予开票食人族实录,一律作为无效。另外,还推选干事百余人,分头组织选民监察团,以防此后重选之舞弊。
然而,汪莹却以“未曾开票,破绽未得,遽行宣布无效,事实上亦难办到”为由,仅允许未办各区,再由县令饬于二十日补选,定于二十二日开票,届时如有不合法之处,自当再定办法。对于这个交涉结果,嘉兴各地的选民显然非常不满意,于是在28日再次召开选民大会,除了再次派人赴县请求汪莹对于初选重行调查后再办外,公推褚辅成、沈钧儒等四人为代表赴省,请求展缓复选日期。
7月29日,浙江督军卢永祥发出艳电,主张缓办省选。此后,虽然“省宪”不敌“省选”27岁定律,选举依然按照旧法进行,但“重新调查,重办省选”的目的毕竟还是达到了。
为了防止重行投票发生舞弊情况,8月18日,嘉兴选民会召集选民再开大会,公决嘉兴省初选于次日进行,并推选四十余人,为十七投票区名誉监督员,以便严行监视。不料投票当天,在塘汇等区,因选民会所派之监察人监视过严,双方冲突,未及投票。
而这,仅仅还只是一个开始。等到23日,初选开票,褚辅成、沈钧儒等在参观席发表意见,多次质问监督汪莹,后者理屈词穷之下,竟悍然喝令武装警察横肆凶殴,致血肉横飞,演成惨剧,褚辅成、计宗型、屠斗山等人身受重伤,血流如注。
这一下可捅了大篓子。由于褚辅成民国元老、浙省第一任省长的身份,以及“省宪”与“省选”的冲突在全省具有普遍性,所以惨剧一经发生,各界舆论哗然。嘉兴县教育会、商会、农会、浙江省宪法会议、省宪协进会等或者派代表前往慰问,或者发漾电揭露初选开票时知事汪莹行凶真相,或者致电浙督卢永祥、省长沈金鉴,呼吁对嘉兴省初选演成惨案提出应“谋彻底之主张”。27日,嘉兴各商号又联电到省,请求“依法查办”汪莹。
遗憾的是,舆论的吁求最终没能实现,汪莹并未如传言所说,“于省议员产出后,即行解职,以谢禾民”,相关调查处理也是不了了之。唯一的处理是更换了一位警察所长。

省议员选举的一波三折,再次证明争取民主、实践宪政过程之艰难,之不易。不过,对于1921年的嘉兴人来说,初选惨剧所引起的悲愤、失落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省宪的颁布将嘉兴人心头的阴霾一扫而空。
9月9日,浙江省宪法会议佳点宣布“浙江省宪法告成”(史称“九九宪法”)。随后几天内,先后有来自江苏、江西、湖南、陕西、山西等省的贺电19份,以及诸多省内各县、各团体、学校及浙江籍公民的贺电,对浙江省宪法的出台表示赞许,各地纷纷举行庆祝,定名双九节庆祝筹备会。
其时,许多人都以为找到了救国良图,不仅浙江的未来一片光明,而且随着各省制宪,立自治之基础,(国家)“庶可因分裂而进于分治,由分治合成统一”。甚至就连浙江省宪法会议议长王正廷这样的成熟政治家,都豪情满怀,表示“(省宪)实行起来,为我同胞谋无量幸福。由浙江而各省,而全国,均有一部好宪法,则浙江省宪法为救国之先锋。”
谁都不会想到,仅仅一个月以后,在第三届浙江省议会上,由于多数议员以该宪法未经全民投票表决为由,议决仅将其列为浙江省宪法草案之一,供进一步审查,从而未能付诸实施。更没有人想到,就在大伙为了省宪的制定、省选之公正进行而奔波努力之际杨小墓,眼皮底下的南湖,却有十几个外地口音的“游客”,正在一艘游船上谋划着一件后来改变中国历史进程的“大事”。
而随着这件“大事”的成功,中国日渐偏离了宪政的轨道,以至于到了一百年后的今天,谈论“宪政”居然成了一件“反动”和带有风险的事情,嘉禾先贤地下有知,不知会作何感想?
俄国思想家赫尔岑有句名言:“充分地理解过去,我们可以弄清楚现状;深刻认识过去的意义黑婧环,我们可以揭示未来的意义;向后看,就是向前进。”回望1921年红船旁的这段历史,其所揭示的最大意义或许在于,历史不像游戏,并不总是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历史的发展,有时也会出乎多数人的预料,这既是历史的魅力所在,也常常令人扼腕叹息。
多说一句:本文的写作主要参考了王天松先生编著的《褚辅成年谱长编》,但书中具体的内容,则多取自于当时上海《申报》和湖南《大公报》的报道,这正印证了那句话:“今天的新闻就是明天的历史”。前辈新闻人无愧于此,今天的报纸,又有几家能担得起这份重任呢?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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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 分类:全部文章 | 浏览:113 2017 11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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