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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道法自然 跟戴建业读《老子》---江汉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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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戴建业读《老子》
我们特地“恭请”老子这位智者直接面对今天的时代发言,但愿人们不会错失向他请教的良机,能从他那儿吸取更多人生的智慧。
——戴建业
开讲人:戴建业
戴建业,男,1956年生于湖北麻城。现为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学术》主编,鞠倩伟湖北民族学院彩虹学者,台湾屏东教育大学客座教授。第一届华中师范大学评选“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第一名。在上海古籍出版社、台湾扬智出版公司、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澄明之境——陶渊明新论》、《文献考辨与文学阐释》等学术专著10部,在香港和大陆出版《瞧,这世道!》、《假如有人欺骗了我》、《一切皆有可能》等随笔杂文6部,在《文艺研究》、《文学评论》、《中华文史论丛》、《读书》等杂志发表论文80余篇,在各报刊杂志发表随笔杂文400余篇。著有《<老子>开讲》、《<老子>现代版》、《<老子>智慧心解》等多部研究《老子》的著作。
18.道法自然
《老子》二十五章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他用这一逐层铺垫的句式,无非是要凸显“自然”这一最高原则夜叉鸦,凸显“自然”是大道的本性,凸显“自然”作为天地万物和人类的终极价值。“道”虽是天地之根和万物之本,可“道”的本质特性或基本原则就是“自然”,因而崇尚“道”也就是凸显“自然”的价值与原则。
不管是为人、治国、用兵、养生还是审美,在每一个领域老子都崇尚自然。自然生成的东西样样真而且美,一经人的手就变得造作而又丑陋。随着人类的发展和文明的推进,人为的东西越来越多,自然的东西越来越少,就是大自然也经过了人工的雕琢,至于人自身就更是如此了。
人类并不是越文明就越自然,相反越文明就越不自然甚至越反自然。现在难得见到赤身裸体的粗野,可也难得见到剖肝露胆的赤诚;难得听到高声大气的粗鲁,可也难得听到发自内心的声音。我们从一个人的表情不能了解他的内心,从一个人的语言不能了解他的思想;笑不见得就真的高兴唐以菲,哭也未必就真的悲伤;到处是言不由衷的应付,到处是客客气气的敷衍,人间难得是真情深蓝词典。老子说,要想人类能生活得幸福,彼此能够真诚相待,大家就得重新回到赤子的状态——纯真、自然。
这一章我们将阐明什么是自然?我们又怎样才能返回自然?

尽管现代人对宇宙的形成提出了种种科学假说,做了种种猜想论证,作了种种实验分析,可人们望着浩渺星空和茫茫大地,仍然还是满眼狐疑与困惑,仍然还是要像古代诗人一样地追问:“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其实两千多年前先哲就告诉过人们,“道”是天地万物之母,它虽然浑然一体不可得知,既听不到它的声音,也见不到它的形状,可万物由之以成,天地因之而生,在时间和逻辑上它都是宇宙万物存在的前提与依据。
“道”无物相匹而廓然无偶——它“独立”无待;不断变化却不失其常——它万古不改;往复运行而永不停息——它“周行不殆”。它既内在于天地万物,又是天地万物之母。
名号根据事物的形体与性质而确定,称谓则根据人们的主观认识而产生。“道”其外既混成无形,其内又不可把握其本质,视之不见其形,听之不闻其声,考之不得其性,它既不可抽象和规定,人们自然就不知其名。
然而,名字是对一事物的规定,也是对一事物的肯定。“道”虽无形无声无影,但万物无不由它而生因它而成,所以我们勉强将它称为“道”;又因为天下万物无与其匹,廓然旷荡莫之能加,高而无上,旷而无外,我们又勉强将它称之为“大”。其所以说是“勉强”,一方面是由于名之为“道”称之为“大”并不是它的准确称谓,它压根儿就不能“名”不可“称”,称“道”名“大”只是言谈方便的一时权宜;另一方面这又见出人类自己在“道”面前的无奈,也显示了人类语言在它面前的苍白。譬如将它称为“大”吧,有所“称”必定有所“分”,有所分别必定有所对应,有所对应必然就有所对待,因为称“大”就必有“大”“小”之分,说“高”就必有“高”“低”之别,有了“大”“小”之分和“高”“低”之别,“道”就不是无限至极和混成不分的了,这样,对“道”的肯定就变成了对“道”的否定。

“道”之为“大”并非如天那样常覆在上,也不像地那样常载于下,它不固守一方,也不呆在一处,,不固守不呆滞便周流不息无远弗届,无远弗届便回归本原,它从不随其所适而改其混成之体——“道”永远就是“道”。
常言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说“道大”因为它包罗天地无所不容,说“天大”是因为它笼罩万物无所不覆,说“地大”是因为它辽阔无垠无所不载,那么,说“人大”又是指人的那些方面而言呢?就其形体来说人显然不能与天地相比,但天地之性人为贵,万物之中人为灵,所以人得以与天地相参,能够与道、天、地并列东医七味,宇宙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四大”之中而“道”尤大。
说“道”在“域中”或宇宙之中,是指“道”内在于万物而言的,是指它其小无内的一面,但“道”同时又有其大无外的另一面,它在时间和逻辑上都是“先天地生”,它在本质上又是超时空的。
道、天、地、人四者之中,人法地之清静而万物生长,地法天之无言而四时更迭,天法道之无为而宇宙生成,道法自然而不违其本性。
在“人法地,地法天重生粉黛仙路,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一逐层铺垫的句式中,无非是要凸显“自然”的最高原则。“道”作为宇宙的本原和最高实体其本质就是“自然”,可见,“自然”是贯穿于道、天、地、人的终极价值。
取法自然就是要人们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不无端扰乱世事的进程,不无理干涉事物的变化,不横蛮破坏外物的特征。
(参见原第25章)
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①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②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滞留票,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注释】
本章描述道的特征。
①混成,混然而成。
②寂,没有声音。寥,没有形体。不殆,不息。母,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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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 分类:全部文章 | 浏览:118 2019 04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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